《公告》指出,试点区域将探索打造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涉”联动反应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互联网,推进打造“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规范,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为全方位打造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规范提供实践基础和政策依据。
《公告》指出,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要将救助保护对象延伸至困境未成年人,包含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缘由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丢弃等侵害的未成年人,缺少有效关爱的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很难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与自己遭遇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
《公告》强调,试点区域要加大监测预防基础工作,指导基层政府、自治组织拓展摸底排查,打造本地区困境未成年人基础台账。要打造困境未成年人发现报告机制,强化教师、大夫、社区工作者等特殊职责职员及亲友的发现报告义务,打造民政、公安、教育、医疗、司法、法院、检察院、妇联等部门信息通报规范,设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热线。